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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办职责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【字体:
改善办职责
作者:改善办    文章来源:改善办    点击数:1968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4-3
1、督促指导各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制定校园建设规划,并检查落实。

2、协同计财股拟定和审议全县中小学校舍新建、维修、救灾经费补助方案,报局领导审定后,认真落实。

3、督促指导各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定期检查校舍及学校其它建筑设施的安全情况,发现危房及其它建筑安全隐患,责令学校维修或拆除。

4、协助县质监督站对全县中小学、幼儿园新建筑工程进行质监督,确保工程质量。

5、编制改善办学条件方面的报表材料,管理好档案资料。

6、协助指导学校做好工程立项、报建、结算和审计工作。

7、协助指导学校做好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工作,并协助办理有关证件。



文章录入:周周    责任编辑:周美娟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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